教育部機關服務中心為教育部直屬事業單位,在教育部領導下開展有關工作,實行主任負責制,教育部辦公廳對服務中心進行政策和業務指導。為便于開展工作,對外可使用教育部機關服務局名稱和印章。
機關服務中心主要承擔部機關的后勤服務保障工作,委托其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務性工作,交由其占有、使用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。主要職責如下:承擔部機關后勤服務工作。包括公務交通、餐飲、醫療、電話通訊、物業、會議服務、機要收發、文印及圖書館工作。同時還受機關委托承擔部分綜合部門(計生、獻血、雙擁、公療、愛衛、綠化、節水節電、交通安全等)的管理工作;協助辦公廳具體負責機關基建辦日常具體工作;代管機關退休工人有關服務工作;代管國家語委機關服務中心班子建設、人事、黨務工作。
教育部機關服務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。內設13個處(室),分別是:辦公室、人事處、財務處、機要收發處、基建處、綜合服務處、生活服務處、會議服務處、交通處、文印室、物業管理處(北京華教佳園物業公司)、圖書館、國家語委機關服務中心。